当前速看: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如何解决?
2023-03-17 08:10:08 来源:法问
生活之中往往有人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断侵害别人的署名权,像如今影视作品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也显得更加对此的重视。我们了解一些普通常识,来学会保护自己。那么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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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如何解决?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的维权方式如下:
1、自行调解。署名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回复名誉。
2、到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1)诉讼时效。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2)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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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析: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