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短讯!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需要如何认定?
2023-03-19 15:08:57 来源:法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重大误解需要如何认定?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需要如何认定?
窦欣欣律师解答:
重大误解的含义解释为,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时,因自己的过失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发生认识上的显著错误,而是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以至于根本达不到缔约目的。
重大误解需要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一)表意人因误解作出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其次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的意思表示有因果关系。
(二)表意人的误解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三)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陷入错误因重大过失和投机性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
(四)相对人的参与。即承认相对人知道该错误而悖于诚信未告知错误方;承认错误是由相对人方面的非故意提供的不正确信息所引起的;承认共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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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欣欣律师补充:
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