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的电器坏了,应由谁承担维修义务?
2023-03-22 08:19:37 来源:法问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到城市里来发展,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吸引了不少,现在很多乡镇的年轻人也基本到城市里工作了,对于在城市工作的人来说,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租房,现在租房的租金也不便宜,一线大城市里租个单间也要好几千,而很多租客在租房时可能都有遇到过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出租房里的家电坏了,后来找来了维修人员维修,但维修费用实在是太高了。那么,出租屋的电器坏了,应由谁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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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出租房内的电器或设备毁坏以后,承担责任主体应当分情况确定:
1.设备自然损害,房东理当修理法律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房产中介市场了解到,大部分的房东会选择在二手商品市场上买家电,这些产品的使用寿命和性能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应当由房东来维修。如果房东未履行修理义务的,租客可以自行处理,相应的费用由房东负担。
2.租客使用不当,理应赔偿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要求租客赔偿损失。出租屋里电器设备损坏,大部分的原因在于其自然老化,假如产品上出现了人为的“裂痕”,则可判定是租客使用不当所致,租客理应赔偿。既然已经租下了房子,那么房子在短期甚至长达三至五年之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了,租客们理应当爱护房间的设施,况且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一不小心还会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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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照租房时的约定执行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在租房之前,双方事先做好责任划分并签好协议,则应当按照协议来走。当然口头协议难以作为日后判定责任的依据,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
陈清旭律师解析:
房客在租住房屋的时候,首先要检查一下房屋的相关设备是否有损坏,有损坏的话,当即就该和房东进行交涉。这时,因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的义务。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家具家电一一列出,并注明购买时间、物品状况等,并对物品的损坏维修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必要时,也可对一些大型家具家电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当然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占有人,也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