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2023-03-25 11:27:25 来源:法问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商品房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受人能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资料图)
杨志峥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受人能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的消费者的。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6)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9)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的 。
(10)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杨志峥律师补充: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买受人需要及时行使解除权,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