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被辞退!女员工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视点
2023-03-26 08:11:49 来源:法问
【资料图】
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不得未婚先孕,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以未婚先孕辞退员工的做法是违法的。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以“未婚先孕”为由要辞退女员工 这合法吗?
郭丽娟律师解答:
您好,这是不合法,未婚先孕只是违反《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劳动法是两码事,而且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于三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
郭丽娟律师补充: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亦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上述法律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还是未婚,这充分说明我国法律对于“三期”女职工的保护具有广泛性。但该公司的规章制度直接将“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本意,也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郭律师结语:综上所述,即便有女职工未婚先孕,她与其他婚后怀孕的女职工一样,同样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样受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单位不能以“未婚先孕”为由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