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办理公证吗?
2023-03-27 11:09:37 来源: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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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目前在青年男女中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但由于这种关系的不合法性,导致后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而最多的就要数关于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纠纷了。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办理公证吗?
网友咨询: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湖北三雄律师所余立宁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有同居的义务,如果不是夫妻关系而同居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感情不合,可以解除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余立宁律师解析:
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当事人之间如果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时也可以自行对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协商不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