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退出公司该怎么做?退出后是否还有补偿?
2023-04-05 08:12:58 来源:法问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股东之间就公司经营管理的决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有的股东就会希望退出公司。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股东不能随意地以撤回出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否则可能会遭受行政和刑事处罚。那么,股东要退出公司该怎么做?退出以后是否还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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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请问《股东协议》中规定:股东退出后,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是什么意思?
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王朝威律师解答:
既然是股东协议的约定,首先要看股东协议或相关文件中有没有对股东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项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指的是对作为股东期间获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不得恶意利用公司资源损害公司利益等。
王朝威律师补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股东退出问题并非临时爆发的危机,而是在入伙时埋下的“临时炸弹”。很多股东在进入阶段想当然认为“我加入时投钱了,要退出这钱肯定得还给我”。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入股容易退股难。在入伙时未考虑到退出机制,轻则造成想退退不了,重则危及公司发展。这样的例子在各行各业屡见不鲜,如果当初在投资入股协议约定好了退出机制,又何苦平添这么多烦恼呢?当然想要退出也并不是没有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股权转让以及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两种方式的股权转让价格都是由双方商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王朝威律师总结:
虽然最终选择“相忘于江湖”,但良好的退出机制既保住了双方最后的颜面,各得其所,未尝不是一个更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