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闻!正在建造的房屋能作抵押物吗?
2023-04-08 18:20:16 来源:法问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有时,某公司因急需资金而决定把另一处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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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造的房屋能作抵押物吗?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金雪蓉律师解答:
正在建造的房屋同样可以抵押。
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房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第二,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第三,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房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金雪蓉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金雪蓉律师简介
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治理模式设计、公司风险防控、股东权益、投融资等)、金融、合伙、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法律诉讼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