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误诊过错的认定及赔偿范围确定

2023-04-21 16:23:44 来源:法问网


(资料图片)

案例一:1995年10月初,原告张某因病在被告某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检查,同月19日,被告诊断原告患有“低度恶性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以下简称为淋巴瘤),预计中期存活期为30个月,随后即进行了第一次化疗。从1995年10月24日至1997年7月14日,原告先后9次在被告处进行了时间不等的化疗。1999年10月9日,原告因左颈淋巴结肿大再次住院治疗,被告主治医生经全面辅助检查及活检,结论是不支持诊断,建议转上海会诊。出院诊断是“左颈部淋巴结显著反映性增生”,对淋巴瘤表示怀疑。同年10月29日,经上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会诊考虑为“淋巴组织不典型增生,建议密切随访,如临床不能除外肿病,必要时重取活检,以最后除淋巴病之可能”。审理中,因双方对责任争执不一,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北京肿瘤医院病理室对某医院的病理片进行了病理诊断,诊断结论为“淋巴结反映性增生,部分细胞增生较活跃,建议密切随访”。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误诊给原告及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而且由于9次化疗,全身的免疫系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给原告带来了难以弥补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痛苦,现根据法律的规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各种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例二:2000年7月26日,原告严某至被告医院处就诊,临床诊断为“成骨肉瘤”,X光片提示:“右胫骨上段混合型成骨肉瘤”,CT显示:“右胫骨中上段病变(恶性可能性大)”;8月14日行病理活检,结论为“软骨粘液样纤维瘤”;2002年7月15日,原告因病变部位再发肿胀、疼痛,再次入被告处诊治,病理结论为“软骨粘液样纤维瘤恶变-去分化软骨肉瘤,侵及周围软组织伴坏死”。为了确诊,原告父母将原告的病理切片借出,分别请南京军区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南京军区总院对2002年切片的会诊结论为“右胫骨上段骨肉瘤(普通型)”,对2000年的首次活检切片和术后送检切片的会诊结论为“不排除骨肉瘤”;江苏省人民医院对2002年5张切片的会诊意见为“右胫骨上段骨肉瘤(软骨母细胞型+纤维细胞型)”,但未对2000年的病理切片作出结论;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对2000年和2002年切片的会诊意见是“右胫骨骨肉瘤”。审理中,原告认为被告在2000年所作的诊断为误诊,使原告失去了治疗的最好时机,而且生存期也将大为缩短,故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承担以后治疗的全部费用。审判要旨:案例一:法院认为,综观原告在被告处的治疗经过,被告先后对原告淋巴组织做了四次活检,除第一次诊断结论是淋巴瘤外,其余均为反映性增生,与北京肿瘤医院的病理诊断是一致的。但首次切片被告主治医生在没有会诊的情况下即确诊原告为淋巴瘤,反映了其过于肯定、自信的心理状态,此为过失一;之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对原告9次化疗,特别是在第二次活检结果是“反映性增生,未见异常细胞”,与首次活检完全不一致的情况下,未引起重视,仍继续进行化疗,导致原告损失扩大,此为过失二。被告抗辩认为上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诊断为淋巴组织不典型增生,与其诊断淋巴瘤是一致的。淋巴组织不典型增生即淋巴组织存在癌变的可能,但仅是存在着癌变的可能而已,而非就是淋巴瘤。况且在首次切片与后三次切片病理上没有性质上改变的情况下,被告另三次活检结果及北京肿瘤医院诊断均为反映性增生,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故认为被告对原告的诊断错误,对原告应负损害赔偿之责。就被告的误诊给原告带来的损失,法院认为是被告在治疗措施上采取了不必要的手段所产生的医疗费(如进行化疗),原告以治疗淋巴瘤为目的到处购药、就诊而增加的医疗费、交通费,由于被告错误地使用化疗等治疗手段,不可避免给原告的身体带来伤害,且化疗期间也应予以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还有因化疗致原告休息而产生的误工费,以及淋巴瘤的诊断给原告带来的精神上的紧张、忧虑和痛苦,侵权后果严重,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基于以上原则,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2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醉驾吊销后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吗?不住院能做司法伤残鉴定吗?
诉讼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行政合同纠纷怎么办?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社保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对社保有影响吗?
老赖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吗?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吗?
代写合同违法吗?代签合同出了问题谁承担?
遗产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买火车票有哪些方式?为什么要延长客票预售期?
怎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
315打假的产品有哪些?315打假一般持续多久?
知识纠纷
1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2 婚姻料理剧情介绍第24集 婚姻料理闫妮和谁在一起了
3 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4 陪嫁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5 怎么查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经营者是指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经营者有哪些法律依据?
7 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什么?
8 实践中不正当竞争找哪个部门?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公司法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两年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无责任赔偿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无责任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有多少人?
耕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土地2028年二轮承包到期后怎么办?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有什么不同?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事故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什么关系?
什么情况可以有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
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合同法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2023-04-21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2023-04-14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2023-04-07

关于劳动合同中止或者部分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

2023-04-07

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吗?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一般是几年?

2023-04-07

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几个方面?怎么理解用人单位中止?

2023-04-07

劳动纠纷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关于劳动合同中止或者部分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
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吗?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一般是几年?
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几个方面?怎么理解用人单位中止?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