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世界聚焦
2023-05-02 18:28:20 来源:问法网
在道路上,我们会发现很多遗失物的认领广告,那么我们也知道遗失物与先占在法律上的概念也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就跟着找法网小编对于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的介绍,大家也可以对这方面进行仔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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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先占的概念
按照通说,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由此可见,先占由以下要件构成:
1、先占的客体是无主物
这是构成先占的前提条件。所谓无主物,指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之物。若一物已经属于他人所有,则不可能再为另一人所有。
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遗失物、埋藏物等是有主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人或对其有占有权的人的支配,因此不能由拾得人、发现人凭借发现行为和拾得行为自动取得所有权。
当一物难以判明为无主物或遗失物、埋藏物时,为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应推定为遗失物和埋藏物。
2、有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的事实
这是构成先占的事实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先占行为。占有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也可成立先占。占有行为也可以指示他人完成,在此情况下,发出指示的人为先占人。
依据民法原理,先占行为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例如通过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取得无主物的行为是无效的。
3、占有物为动产
古罗马法对无主物采取先占自由主义,对无主物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一律允许先占人取得所有权。
4、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
这是构成先占的主观要件。占有人对无主物进行占有时,有将该物完全归属于自己支配,排除他人所有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