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费怎么收取
2023-05-19 08:23:39 来源:问法网
民间借贷诉讼费怎么收取
民间借贷诉讼费的收取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决定,如果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为50元;如果超过1万元的,则1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10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依次累计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资料图)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找法网提醒您,起诉书中是必须明确地写清楚诉讼费的出缴者是谁;如果原告胜诉就会取回垫付的诉讼费。
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民间借贷讼诉时效是几年
民间借贷讼诉时效是三年。按照规定,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