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法院:司法保护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动态焦点
2023-05-25 02:32:17 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在助力筑牢楚雄生态安全屏障中展现着司法担当。
(资料图)
专班组建 部署“一盘棋”
成立由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为成员的州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业法官和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建立上下协同机制,先后3次召开全州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部署会推进工作,压实10县(市)法院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一竿子”插到底。
站点挂牌 绿色“全覆盖”
全州法院在楚雄州金沙江、红河流域和17个自然保护区挂牌设立了13个巡回审判点、10个法律服务点、1个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在环境资源前端提供法律咨询、教育引导、矛盾化解、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行为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等服务,实现“生态功能区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双柏县人民法院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是云南省首个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被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南总站等多家媒体聚焦报道,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报告。
机制建立 扩大“朋友圈”
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环保、卫健、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案件沟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将涉生态环境案件信息进行平台整合和资源共享,探讨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先后2次牵头组织召开“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通过座谈、反馈意见等方式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合力。
制度出台 提高“精准度”
先后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十个一”实施方案》和《实履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绿美楚雄建设的20条实施意见》,明确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绿美楚雄”建设提供法院方案。
职能发挥 筑牢“防护墙”
组建专业化的环保合议庭、审判庭和巡回法庭,科学合理确定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区域、受案和职责范围,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等功能。
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化解环境资源民事纠纷,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坚决“零容忍”。
一以贯之 打好“预防针”
坚持法治精神为指引,编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讲清楚生物多样性裁判法理、道理和情理,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
加大公开审判、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公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情况。深入巡回审判点、法律服务点,运用宪法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利用文艺演出、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治咨询等活动,用群众语言讲法律、讲案例、讲保护,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2020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49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