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后劳动合同到期应怎么处理?|全球热闻
2023-06-18 21:13:30 来源:法问网
工伤之后劳动合同到期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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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你工伤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你公司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经鉴定,如果你的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五到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续订。是七到十级的,如果第一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公司和你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可以终止合同;如果第二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你要求续订合同,公司就必须续订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单位要跟要与工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补偿金标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工伤之后合同到期那么是必须要等到评残结果出来才能做决定,因为评残的级数越高,那么用人单位就没有任何权力解除劳动合同,而用用人单位还必须要承担起劳动者所有的经济损失,所以,劳动合同到期是取决于劳动者的意愿签与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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