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消息!什么地方可以做工伤鉴定的
2023-06-20 08:03:07 来源:问法
【资料图】
一、什么地方可以做工伤鉴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做工伤鉴定应当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取。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每人280元至600元每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每人350元至1200元每次之间。所在地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的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需要提醒的是,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不服初次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的,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