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案例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案例
2023-07-27 18:27:55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近日,福建法院发布生态环境审判十大案例,连江法院审结的林某霞、林某师等人非法采矿案成功入选。
据了解,自2018年2月份开始,被告人林某霞、林某师夫妇为谋取不当利益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在明知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及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林某等人盗采海砂。涉案时间长、人数多、数额大,涉及到盗采、运输、销售等全过程,形成了以林某霞、林某师两夫妻为首要分子的盗采海砂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出资购买、投资入股及介绍客户等方式组织管理“海盈998”“海润6618”“海盈79”“安达康777”“翔煦777”“安达3679”“6688”“6699”“海润9357”“59”“589”等采砂船前往福建西犬岛附近海域盗采海砂,并直接在海上过驳销售给福建、江苏、浙江等地过往的运砂船。被告人林某霞、林某师夫妇于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4日期间共盗采销售海砂总金额计人民币(下同)193229170.05元。
连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霞、林某师为谋取不当利益,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在明知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及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林某等人盗采海砂,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林某霞、林某师有犯罪前科,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林某霞、林某师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生态修复金,可依法从宽处理。林某霞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交代团伙罪行,可从轻处罚。林某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并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依法对前罪和新犯的罪、新发现的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六千元;林某师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百六十万元;林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至十二万元不等。林某霞、林某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已生效。
【典型意义】
福建作为沿海省份,海砂是福建宝贵的海洋矿产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及相关工业领域对砂石需求旺盛,受暴利驱使,沿海地区盗采海砂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海洋地形地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海砂资源大量流失,还严重危及海上安全生产。本案不仅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还涉及盗采、运输、销售全过程,系目前福建省涉案金额最高的盗采海砂案件,该案的成功审结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国家海洋战略,依法严惩盗采海砂犯罪,积极保护海洋环境资源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近年来,福建法院通过开展“海丝蓝屏”等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盗采海砂等涉海洋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全力支持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